2)第一章 李瀚 (重修)_重金属摇滚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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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被欺负,所以活在摇滚的热血幻想里。

  听着那些热血沸腾的歌词,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妄想着,期待着,如果不是摇滚,他可能都坚持不到十七岁。

  他写歌,歌词有些愤世嫉俗,似乎把一切的怒火全部变成了了一个个音符,一串串文字,脏话、怒骂、诅咒,成为了他歌词中的承重墙,似乎这些歌词能直接咒死欺负他的那帮孙子似得。

  他很有天赋,音非常准,声线中带有一丝摩擦感,有些沧桑,不管唱谁的歌都能唱出自己的味道,如果不看着李瀚演唱,估计没人会相信这种磁性撩人的声音是从一个十八岁,像是麻杆一样的少年嘴里传出来的,而且他有着一个常人不可能拥有的,如同核弹般爆裂的音频武器—核、死嗓!那个被喜爱摇滚的人称之为声带怪物的嗓子。

 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重金属和死亡金属。

  指弹完毕后,李瀚拿着手纸擦拭着吉他,擦到拨片护板发亮,弦上没有汗渍,重新调试了弦钮,然后才轻轻的挂在墙上。这吉他虽然有些地方掉漆了,但丝毫不显丑陋,经历过时间和主人的洗礼,越发的带有美感。

  活动活动手指,取下电吉他插上输出插座,把音响调试到不扰民的音量,拨片轻轻的琴弦上滑动几下,李瀚清了清嗓子,手指开始飞舞起来,尖锐的SOLO声传出,开始重复三次爬品,手机插上音响,开始放起李瀚用电脑软件做的伴奏,这是他自己写的歌。

  “如果你要是瞧不起我!那么我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!射杀你肮脏不堪的灵魂!你这个腐朽!散发着恶臭的废物!为了生存在你以为的大人物面前卖弄着屁股!来自地狱的恶魔正拿着猎枪!寻找着像你一样让人恶心的食物!来见识一下我的恐怖!废物!垃圾!我已拎起屠刀准备砍下你的头颅!”

  这并不是一首朗朗上口的歌,也毫无正能量可言,但在特定的场合,配上李瀚魔鬼般的嗓音,绝对可以让所有人疯狂!

  新李瀚是一个喜欢喜欢安静的人,听听钢琴曲,弹弹吉他,看看书,妥妥的一个文艺青年。

  但在噩梦缠身的这九十天里,他简直爱死了摇滚!

  大喘几口气,核嗓对于体力的消耗很大,一首歌下来李瀚已经有些不适感,喝了几口温水,李瀚没有再弹下去了,他打算去楼下书店看会书。

  很奇怪的是自杀时的勒痕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化消失,就像胎记一样成了一道恐怖的疤痕,平常漏出来就像吊死鬼一样看着就不舒服,李瀚平日出门都带着可以遮挡的围脖,但随着天气变暖再带围脖估计就要捂出痱子了,李瀚也在苦恼该怎么遮掩,他决定在脖子纹个身,哪怕像个二流子也比像个吊死鬼来得强。

  “来啦小翰,我给你拿个板凳。”楼下李叔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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