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67 他需要诸葛霄,需要到没有他就没有自我的地步。_你还为个傻逼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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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知道小姨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,诸葛霄略微放下了心,提要求也更大胆了。

  “小姨,小姨,能不能给我弄个手机?”

  刘艺语扑哧笑了一下,从白大褂的兜里摸出来一只iphone,正是诸葛霄之前丢的那只。

  “我还在想你能忍多久呢。”刘艺语将iphone递给诸葛霄,“拿好了啊,再丢了我可不管了。”

  诸葛霄一把抢过来,宝贝似的抱着,有些赌气地嚷嚷,“说什么呢!不是你们趁我不注意偷走的吗!”

  小姨笑着摇摇头,“你妈拿的,当然了,我知情不报,也有责任。小姨也算是对你进行了一场测试吧,看看你对这份感情究竟能坚定到什么程度。小姨作为外人原本是没有这个立场的,但小姨眼看着你长大,这条路又这么难,如果你不够坚定,小姨会觉得帮你是害你。”刘艺语拍拍诸葛霄的肩膀,“你可别让小姨害你啊。”

  送走小姨,诸葛霄累了似的往后一下子仰倒在床上,深吸了一口气,翻过身,身子蜷成一团,心跳在胸膛中激烈如鼓擂。

  电话响起来时,乔亦初正在整理行李。即使诸葛爸爸再三保证诸葛霄有小姨照顾着,不会有事,乔亦初还是决定到北京去陪在他身边。其实诸葛城说得对,这次是解决他们母子俩心结的最好时机,如果这次事情不解决好,母子俩的隔阂可能更深。但是,诸葛霄一个人在那个什么研究所里,真的不会出事吗?只要一天联系不上,乔亦初就一天放心不了。

  哪怕是共处在一个城市里也好,哪怕只是知道那个研究所在北京城的哪个角落,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也好。如果不是这样,乔亦初觉得自己会疯。

  诸葛霄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能让他失去镇定,慌乱无措的人。

  很久很久以前,乔亦初就意识到,也许,他已经没办法离开诸葛霄了。习惯了他在生活里总会做出些二了吧唧的脱线的举动,习惯了他在早晨定着两撮呆毛笑意灿然地说早安,也习惯了他在他温习功课到深夜时为他煮上一碗他所谓的“爱心方便面”。诸葛霄这样的人,一旦拥有过了,就再也舍不得放手。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,是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个体里面,最最独特的那一个,是乔亦初在上辈子,上上辈子,在□之初,就遗失了的那根肋骨。

  他需要赶到北京,不是因为诸葛霄需要他,而是因为他需要诸葛霄。

  是的,没错,他需要他,需要和他呼吸同样的空气,需要和他感受同样的城市的脉搏,需要和他在同一片朝阳下醒来,在同一片星空下入眠。

  他需要诸葛霄,需要到没有他就没有自我的地步。

  是他没有安全感,需要被拯救的是他,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实,尤其是对乔亦初这样一个自认为无欲无求,自持冷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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