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809章 隔离农商_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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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夺租佃权的情况。

  同时,李素也启发性地让刘备自己想明白这些道理,那就是政府不能搞一刀切、不能指望宏观调控完全替代市场的自然调节。

  如果真到了人口极为稠密的年代,农民非要内卷不可,政府法令规定田租上限是没用的。

  到时候只会逼得地主不得不用别的综合条件去衡量、把田租给谁不租给谁。

 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:比如政府强行压住地主只能收四成地租,那他就会一律按照四成的价位招租,然后再看看农民能给的其他附加条件。

  到时候,说不定就是甲乙两个农民都肯出四成地租,但甲农民更伶俐来事、肯当狗腿,地主就把地租给甲,让乙饿死。

  当然了,伶俐来事肯当狗腿,那也是一种本事,甲农民因为本事更多而活下来,也不算不公平。

  可就怕问题继续恶化,将来地主考量的是“甲乙两个农民谁的老婆女儿更漂亮,而且愿意在付四成地租后再额外把他老婆女儿也给我睡”,来决定租给谁,那就没有下限了。

  所以,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最高地租这种事儿,是必须有其他行政能力配套来保障实施的。

  如果配套保障不够,那就得适当尊重市场,给法律开一个双向选择的口子。

  这个问题上,李素就自然而然想到了他家的经验,建议刘备将来可以把土地地租管理分为“基本农田”和“经济作物农用地”,然后区别对待。

  对于种植粮食的基本农田,就严格执行政府上文规定的最高地租,哪个地主敢违反,就直接处置。

  与此同时,区分了基本农田和经济作物田后,对于农民实在内卷得厉害的地区和时间点,那儿的地主选择面实在太大、卖方市场实在强势,那就允许他们转为经济作物庄园嘛!

  比如种植茶叶、蚕桑这些的,乃至像甄宓那样搞租地给佃户、雇农包销全种蔬菜的,都可以定义为经济作物庄园,法律还可以规定这些庄园可以用灵活的地租计算方式。

  当然,这个法律肯定得配套一项政策,那就是政府得设一条红线,强行规定地主超额持有的土地里,基本农田和经济作物田的比例,来保证粮食安全。

  如果灵活一点,还可以搞总量控制,在地方上搞配额交易。

  这个脑洞开得有点大,很多年内都不一定用得上,所以刘备乍一听时还不理解,李素就拿他自家的经营模式来举例。

  原来,甄宓之前为了让长安雒阳周边的百姓、肯乖乖听从安排、把全部租种的地皮全部用来种菜,也是给了相当的惠民政策的,还把地租藏在了一些比较隐蔽的征收方式里,让农民交租的痛苦感变得隐性一些。

  具体是这么操作的:甄家承诺,只要雇农把全部租的地拿来种蔬菜,甄家就不直接收取地租,让农民白种甄家的田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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