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64章 一战团灭蜀地奸商_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,虽然没有租庸调,但光靠平准运输这项临时措施,也是允许各州郡百姓“在谷贱伤农、筹铜钱交税出现困难的时候,改为按照当地土特产时价,以地方特产代替钱税,由大司农派出的均输官进行官商,把这些土特产卖到价高的地区出售换钱,上缴朝廷”。

  换句话说,当年桑弘羊搞的就是国有贸易公司,亲自下场赚全国差价,一方面也给百姓稍微让利了一些,免得他们被奸商盘剥,把民间职业商人的利润空间给挤占得国有化了。

  但《汉书》对这个的弊端写得也明明白白:这样搞几年之后,皇帝和朝廷为了更快搞钱,均输官和大司农为了政绩升迁,往往会强行摊派土特产种类,最后变成“均输官直接囤积居奇,没有中间商赚差价”,打掉了奸商之后亲自做奸商。

  而王连的讲述,显然比《汉书》更加详细,后面还一一比对了各种可能出现的奸商反扑、官府自身腐化……因为篇幅过长,就不赘述了,否则又是一篇从人性到经济学的大论文,水好几万字都行。

  总而言之,李素听着听着,发现自己也对历史发展涨了一些见识:原来宋朝王安石的时候搞均输法,也只是把古法拿来稍微修改了一下。王安石最初也想过革除‘均输者杀了奸商自己变奸商’的弊端,但最后还是被抓住把柄喷“与民争利”,沦陷到了清华大学秦晖教授说的“尺蠖效应”里。

  有人的地方就逐利,这是不可能完全管得住的,李素也只能是谨慎,不敢说彻底根治。

  估计新法刚实施的前几年,官员和奸商都还没经验,找不到空子钻,卡BUG刷钱的人会少一些,五年十年后就不好说了。

  李素只能指望诸葛亮成长起来,借助诸葛亮千古罕有的依法治国清廉吏治解决问题了。

  刘备在上位听王连、李素、刘巴反复辩驳,他读书少,就更是一头雾水了,毕竟很多空对空的推演刘备已经听不懂。

  他只能是等三人聊完,认真地问李素:“伯雅,王连之议,你以为如何?”

  李素诚恳承认:“臣以为此议可行,确是老成谋国之论,新法实施之日起,就该在江州、梓潼等地设置税卡,严查北粮回运。

  不过,王连之议也只是一时一地的特例,时间上无法成为常年之法,北伐成功后,不出数年,就要重新评估。而地理上,他也是结合了蜀地的地理环境、运输困难,无法推广于益州以外之地。从目前设置的税卡位置而言,对赵云所治的荆州地区也无影响。所以不宜作为条文写入法典,只能作为临时的王诰。”

  李素这番话的意思,就像是借鉴明朝朱元璋立法时,一以贯之的东西写进《大明律》,临时司法解释写进皇帝的《大诰》。刘备现在只是权摄汉中王,就写进汉中王诰里面

  请收藏:https://m.touna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