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2章 不署名才是最大的扬名_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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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羞于示人,特请钟兄代笔誊抄,愿奉润笔之资一金。”

  说罢,李素就很豪爽地先拿出一锭马蹄金,直接排在案上。

  钟繇微微一震,他毕竟是只拿基本工资的闲人,这特么值好几个月俸禄呢。而且李素的直白,也让他有些不适应。

  这年头的读书人哪个不是矜持自傲的,很少有像李素那么坦白直说“老子字写得丑”。

  这种做派,让钟繇想起京城的一号人物,那就是以“犹不失为心口如一之真小人”著称的曹孟德。曹操那家伙,也是这么敢说,提到自己的缺点时也大大方方毫不讳言、面无愧色。

  而钟繇的老婆孙氏闻言,就更是激动不已,手指甲都快掐到钟繇大腿肉里了。一边掐一边还用眼神示意:你特么快给老娘答应这桩好生意!这么豪爽的客人难找啊!

  钟繇深吸了一口气,缓解一下被掐的疼痛,正色问道:“自古未闻著书者只留誊稿、不留原稿的。你要我誊抄,却不说明,岂不让人误会著者?”

  汉朝人当然没有靠著作权获取经济利益的概念,毕竟如今就没有印刷出版业。

  但书是谁写的、谁抄的,这个扬名的权利还是很重视的。

  如今的惯例,是只要你能找到书,想抄就抄。

  但如果抄的不是四书五经、诸子百家这种大家都知道作者的传世经典。而是抄那种小众私人作品,抄写的人就得在书稿末尾写明传承因果,比如这本书最初是谁写的,谁抄第几版的时候对内容有多少修改贡献……

  就跟后世收藏名家字画真迹的规矩差不多,小众作品抄得多了之后,书尾跟的类似于款、提拔的部分也越来越长。

  那些裴注《三国志》、XX注YY的书,都是这样传承作者信息的。

  哪怕是四书五经,也有抄写者想要留名的,所以略微篡改。比如十年前蔡邕刻《熹平石经》的时候,搜集到的《诗经》有鲁抄本、齐抄本、韩抄本,《公羊》也有好多版,《论语》更是有盍、毛、包、周诸家异字。朝廷需要挑一个正本公示天下,其他作为比对。这都是因为抄书抄久了有讹误,而且每一代修改者都要留名。

  倒是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开放源代码项目,一个程序员哪怕只有几行代码的贡献,都能在修改后留下自己的署名。

  钟繇有此一问,倒不是想剽窃李素的著作,而是觉得“明明初版就是自己的书体,但对外却落款是李素写的,会不会导致别人误会这字也是李素的,有弄虚作假之嫌”。

  汉朝那些不贪不搜刮的文人,还是颇有一些气节风骨的,钟繇都穷了这些年了,弄虚作假总觉得不舒服。

  李素一开始很不适应,不理解对方为什么这么纠结,闹明白之后,才爽朗说道:“这有什么大不了的?只要钟兄肯抄,你想写‘李伯雅编著、钟元常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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