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99章 过夜_我真不是X藤X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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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什么叫败家,告诉你,我现在做的工作才是真正的败家。

  那些奢侈品之类的,富二代们拿着玩儿一辈子撑死了也就几个亿美元,而我要是投资的话,一个不小心可能几十亿美元就打水漂了,跟这个相比,现在屋子里这些的东西,就跟粪土没什么区别。冯唐毫不在乎,又或者说是颇为大气的说道。

  奢侈品啊,汽车啊,还有酒吧啊之类的,真的就单纯是我不喜欢而已,但相应的,我把自己的爱好投入到了别的地方。

  可这些地方不会显得太平民吗?飞鸟问道。

  的确,冯唐喜欢的那些东西,比如偶像,再比如他家里特别好的个人电脑,相比奢侈品,这些东西就更不费钱了,个人电脑再好,几百万一台买来能用好几年,追偶像看似花钱,但你把所有偶像的周边产品都买下来才多少钱?

  至于冯唐追偶像时候的态度,看似不怎么花钱,因为这家伙甚至讨厌搬箱买cd,但从他之前做出的各种准备来看,这家伙说不准打着的就是日后控制坂道甚至秋元康的念头,他要真的那么做了,那一口气就是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的投资,单纯只是因为热爱就要投入其中,这才是最大程度的败家

  你你应该知道的吧?偶像在rb娱乐圈并不属于上层,既然你有爱好,为什么不去追那些女演员呢?广濑丝丝,上白石萌音她们,明显比我们可爱吧?飞鸟问道。

  你怎么知道我没去认识过她们?冯唐带飞鸟上楼的途中,突然回头坏笑着眨了眨眼。

  咦!?你竟然真的去认识过!??飞鸟差点被从楼梯上摔下去。

  去年过来时候有认识过几位,不过聊了一些后就要带我去喝酒,啧啧冯唐摇头叹息道。

  是谁啊?

  长泽雅美啊,苍井优什么的,一起的还有些男演员,喝酒嘛我虽然不喜欢,但也是能去的,但在酒吧什么的真的感觉不到半点的快乐,所以很快我就意识到了,我跟她们并不是一路人,很难走到一起的。

  那我们偶像毕业后不也有很多会去跟那些人混在一起吗?

  所以才追现役的偶像啊。

  你无非就是喜欢清纯系!飞鸟道。

  不不不,我不是喜欢清纯系,如果一个姑娘,她很妖艳但同时也不喜欢喝酒,不爱去酒吧的话,那我也是喜欢的。

  你就这么讨厌喝酒吗?

  我不是讨厌喝酒,而是讨厌酒吧,酒类,还有迪斯科之类的,通称社交场所所代表的喧闹,嘈杂,混乱,不理智等等,我也不是不能社交,但社交这件事儿,在擅长的人那里是天生且必要的东西,在我这里却好像是游戏里角色使用的技能一样,要用出来是需要耗费魔法值的,用多了我虽然不会死,却会累。

  哗啦!说到这里,冯唐已经带着飞鸟上了楼并且推开了房子南侧的窗户。

  黑暗中的多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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