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64章 一场闹市里的演唱会_旅行从摄影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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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承了他的课时,加上自己的,学了大概三个月的时间。

  三个月什么也没学到,就会了一点基础。

  如果让陈星去拍戏的话,那他倒是可以装作很熟练的姿势在钢琴上按来按去,后期剪辑一下估计也能炒作个什么钢琴王子之类的。

  但真的弹,他只会一点练习曲。

  而且太久没练,也都快忘了。

  大家开始围绕着乐器聊了起来,别看杨颖身材娇小,但却是打架子鼓的,双胞胎学的是贝斯,梁玉是键盘手,罗剑国主音吉他兼主唱,周雪研也会一点吉他,主唱。

  “你们什么时候组建的乐队?”陈星问道。

  “大一的时候就组起来了,我们都是同一届的,反正就是玩儿呗,等毕业估计就要散了。”

  现在的华语主流音乐中,已经没有乐队的位置了,如今还在坚持做乐队的都是信仰。想到他们也不会在一起多久,几个人都有些忧伤。

  那就喝酒。

  烤肉没吃多少,一件啤酒很快喝完了,但是大家聊得很开心,双胞胎又去叫了一箱。

  话说陈星一直没认清双胞胎里谁是谁,不过其中坐在左边的那个人比较活跃,好像是乐队的组织者,之前一些劝酒的话也是他说的。

  两个女孩虽然喝的果啤,但脸也红起来了。

  梁玉喝多了以后话也开始多了起来,问陈星:“兄弟,伱最喜欢的歌是什么?”

  陈星想了想,说道:“应该是周董的反方向的钟,我是他粉丝。”

  “乐队的呢?”

  “乐队……”陈星吸了一口凉气。

  他好像没怎么听过乐队啊。

  “杀死那个SJZ人算不算?”

  “算,怎么不算,万能青年旅店的歌,经典啊。”梁玉摇头晃脑,然后说,“那你猜猜我最喜欢什么歌?”

  我哪知道啊!

  这让我这咋猜?

  杨颖忽然笑道:“你这让人怎么猜?陈星,我给你一个提示,咳咳……”杨颖清了清嗓子,说道,“就这点钱?我最多唱一宿啊。”

  “哦哦哦!!”陈星想起来了,他在B站刷到过,但不知道是什么歌。

  “二手玫瑰!”

  “对对对!”梁玉很兴奋,唱了起来,“东边不亮我西边亮啊~晒尽残阳我晒忧伤~”

  “哈哈哈。”

  餐桌上一片欢声笑语。

  陈星很羡慕他们这种青春的状态,这种感觉是他在读高职的时候没有感受过的,难道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吗?也不知道以后到了巴黎,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朋友。

  有人注意到他们这一桌的欢乐气氛了,抱着吉他走过来问道:“几位哥,小姐姐,要不要点歌,十块钱一首,大部分流行歌都会唱。”

  周雪研看了看他的吉他,问陈星:“陈星,你唱歌怎么样?”

  “还行。”

  他混日子的那段时间天天和狐朋狗友一起逃课唱歌,练也练出来了,在老家的朋友里面他算是唱得最好的那个,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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